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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3-10 20:02:06 来源:昇得源官网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9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910,000.00元(含税),占本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6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主要是做无机非金属多孔晶体材料分子筛吸附剂有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业务,基本的产品为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成型分子筛和活性氧化铝四大类,除国内市场外,产品还销往美国、法国、德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和地区。

  分子筛是一类无机非金属多孔晶体材料,具有大的比表面积、规整的孔道结构和可调控的功能基元,能有效分离和选择活化直径尺寸不同的分子、极性不同的分子、沸点不同的分子及饱和程度不同的有机烃类分子,具有“筛分分子”和“择形催化”的作用。作为催化材料、吸附分离(多组分气体分离与净化)材料以及离子交换材料在石油化学工业、煤化工、精细化工、冶金、建材、环境保护(包括核废水、核废气处理)、土壤修复与治理等领域存在广泛的应用。

  分子筛原粉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无机非金属多孔晶体材料,是制造分子筛活化粉和成型分子筛的原材料。

  分子筛活化粉是一种粉状分子筛,由分子筛原粉经过高温干燥焙烧制成,拥有优异的分散性能及对微量水份快速吸附能力,作为一种添加剂在油漆、涂料、中空玻璃胶条、橡胶、聚氨酯等领域广泛应用。

  成型分子筛是由分子筛原粉和粘结剂等组份通过特殊的比例混合、成型,经过干燥、高温焙烧制成的具有外观形状规则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大范围的应用于气体吸附分离、催化、离子交换等诸多领域;对于石油炼制与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钢铁与有色金属冶炼、核电等国家重大支柱产业以及氢能源、土壤修复与治理、节能环保、医疗健康等国家新兴起的产业都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活性氧化铝是一种多孔性、高分散度的固体材料,有很大的比表面积,适宜的孔径分布,其微孔表面具备干燥、吸附、催化作用所要求的特性,所以广泛地被用作干燥剂、吸附剂、气体或液体的净化剂,以及催化剂和催化剂载体。

  公司主要是做成型分子筛、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及活性氧化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为客户销售分子筛有关产品、提供有关技术支持服务来实现收入和利润。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成立健全了招标、比价议价制度,建立了物流部牵头、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共同参与的相互制衡的采购控制体系。物流部根据生产计划定制原材料采购计划、供应商评估、合同评审以及签订工作。技术部门负责各类原材料标准的制定、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实验和评定。质量管理部依据技术部门制定的标准对各类原材料进行仔细的检测验收。

  在能源动力方面,公司与当地电网公司、燃气公司和热力公司签署中长期合同,由其直接供应电力、天然气和蒸汽。

  公司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生产模式。公司营销中心按照每个客户需求编制销售计划;运营中心根据销售计划定制每周和月度生产计划;生产部门依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物流部安排货物发运。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内销为主、外销为辅;自有品牌为主,OEM为辅。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研发模式可分为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两类。在自主研发方面,多年来,公司成立了完善的创新体系,不断加大科研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实现了核心技术的突破;在合作研发方面,公司注重与外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开展前瞻性的新产品研究,共同进行核心技术攻关,同时通过人才交流和培养,逐步提升公司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加快公司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步伐。

  长期以来,国际分子筛厂商凭借在分子筛研发、生产和应用领先技术和资金优势,通过兼并重组,逐渐形成了对分子筛行业的寡头垄断,主导着全球分子筛的市场,攫取高额利润。

  我国分子筛行业起步较晚,一直扮演追赶者角色。20世纪50、60年代,我国开始了分子筛研究,合成了A型、X型、Y型等分子筛,开始做工业生产,随后我国陆续在上海、大连、河南等地建厂,大多数都用在生产分子筛吸附剂和脱水脱氧用分子筛。20世纪80年代,金陵石化、吉林大学、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单位开始研发和工业化生产分子筛催化剂。

  在国内分子筛催化剂领域,石油化学工业和煤化工是分子筛催化剂的主要应用领域。目前,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央企完全主导和垄断了石油化学工业领域的催化剂市场,该领域分子筛催化剂的研发和生产都集中在这些大型央企,只有极少数民营企业能够涉足该领域的分子筛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导致石油化学工业领域的分子筛催化剂市场较为封闭。目前,公司没有涉足石油化学工业领域的分子筛催化剂的研发和生产,但公司已在煤化工领域的分子筛催化剂方面做了研发和试验,并储备了HEU型煤制乙醇分子筛催化剂、煤制丙烯分子筛催化剂和柴油车脱硝催化剂等产品。

  在国内分子筛吸附剂领域,市场国际化程度高,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大部分企业系非公有制企业且规模较小,年产万吨级以上的成型分子筛企业较少。随着环保政策的严厉执行,部分分子筛原粉企业因为环保压力增大、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上升等因素逐渐退出市场。国内低端成型分子筛市场充分竞争;中高端成型分子筛市场,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凭借品牌和技术优势仍然有着非常强的竞争力。面对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的竞争,国内成型分子筛企业要拥有良好的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较大的生产规模来应对。

  根据国际咨询公司TechNavio的统计,到2023年,全球市场分子筛吸附剂市场容量将增长到20.10亿美元,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达到6.08%,呈稳步增长趋势。其中,在制氧领域,随着我们国家工业的持续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节能降耗技术的大力推广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的逐步的提升,工业用氧市场将不断拓展,给分子筛吸附剂带来更大的增长空间。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身的健康更加关注,其中氧疗和氧保健作为增强体质、预防疾病的一种新技术正逐渐被接受和推广。在庞大的老年人群、高强度脑力劳动人群以及高原人群等支撑下,医用制氧机和家用制氧机的逐步普及将为医疗保健制氧分子筛创造巨大市场空间;在制氢领域,在氢能源战略政策的驱动下,我国能源结构有从碳氢化合物能源向氢能源转变的趋势,氢能源有望成为下一代基础能源。由于制氢分子筛利用变压吸附制氢工艺,能回收、提纯高纯度氢气,不但可以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还能减轻尾气排放或尾气直接燃烧引起的环境污染,随着氢能源的发展,制氢分子筛需求空间也将不断拓展。此外,分子筛在煤制乙醇、煤制丙烯等能源化工领域、钢厂等烟道烧结尾气脱硝、污染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柴油车尾气脱硝等环境治理领域、核废水处理、盐碱地土壤改良等生态环境修复领域也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能源化工领域,随着燃料乙醇缺口逐步扩大,以及生物燃料乙醇受制于粮食安全因素供应量难以有效放大,煤制乙醇等供应量要一直增加来弥补燃料乙醇缺口,对分子筛催化剂的需求将会不断增大。由于丙烯国内保障能力不够,需要依靠进口来弥补国内供需缺口,根据我们国家“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特点,煤制丙烯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也会推动煤制丙烯所需分子筛催化剂的需求量开始上涨;在环境治理领域,用分子筛吸附剂烟道气脱硝技术,相比传统工艺能轻松实现一氧化氮气体和二氧化氮气体的高效脱除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降低脱硝成本,将会补充和替代现有传统的脱硝技术。分子筛原粉制备的脱硝催化剂能高效转化汽车尾气中氮氧化合物为氮气,很好地解决了柴油车尾气脱硝问题;在生态环境修复领域,分子筛的应用为盐碱地土壤改良和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提供了新的可行方案。废水放射性元素脱除分子筛可以在核废水中高效去除铯(137Cs+)、锶(90Sr2+)、钴(60Co2+)等放射性核元素,具有二次固废量小、耐辐照、易固化处理等优点。

  由于分子筛的质量对制氧制氢装置的运行安全和生产效率至关重要,制氧制氢装置使用单位正常情况下不会轻易更换分子筛供应商,分子筛企业的产品除需要较高的质量外,还需经过客户试用、小规模应用等多年时间才有机会被客户正式应用在制氧制氢装置上,因此,分子筛在制氧制氢装置的应用具有较强的技术门槛和客户认可度门槛。

  公司是国内少数涵盖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成型分子筛生产和销售的全产业链企业,主要竞争对象有国外的霍尼韦尔UOP,阿科玛的CECA,和Zeochem及其在国内的子公司以及国内的上海恒业、大连海鑫。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2019全球与中国市场分子筛吸附剂深度研究报告》,2018年度公司成型分子筛与分子筛活化粉合计产能产量占全球占比分别是4.43%和4.24%,居全球第六,是国内少数几家具备万吨产能的企业之一,在国内分子筛市场处于优势地位。

  相比霍尼韦尔UOP、阿科玛的CECA和Zeochem等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公司的产能规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2019全球与中市场分子筛吸附剂深度研究报告》,2018年度,公司的成型分子筛(包括活化粉)产量仅是霍尼韦尔UOP的20.72%。营收和技术实力相比UOP也有较大的差距。

  与国内竞争对象相比,公司的产能产量及市场占有率相比来说较高;体现技术实力的发明专利数量相对较多;具有涵盖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与成型分子筛的全产业链。

  未来,公司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公司完成科创板上市后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新建年产5000吨制氢分子筛、年产4000吨制氧分子筛项目)等,将继续扩大公司的分子筛产能,公司的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将会促进显现,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在工业制氧和干燥领域:近年来,分子筛吸附剂行业在工业制氧和干燥领域的技术发展主要在水热合成的主流技术路线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不断推出更高效率节约能源、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更低的产品来保持市场竞争力。

  在医疗保健制氧方面:随着分子筛吸附性能的提升,制氧设备开始朝小型化方向发展。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氧法因占地面积小,制氧效率高,开始在医院供氧系统得到应用,未来将向中小医院进一步普及。分子筛式制氧机因制氧浓度高、使用起来更便捷、携带安全等特点开始成为家用制氧机的重要品种。未来,随人民日益关注身体健康,分子筛制氧机作为医疗保健用氧的关键设备将大范围的应用于高原和家用制氧人群。

  在制氢方面:近年来,制氢分子筛除用于氢气提纯外,还在尾气回收上得到应用,帮助设备使用单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在能源化工方面:二甲醚羰基化后加氢生成乙醇技术路线是一条环境友好型新技术路线。近年来,有关科研院校和分子筛企业正在研究分子筛产品在二甲醚羰基化反应中的应用,开发出催化活性和乙酸甲酯选择性更高、没有诱导期的新型煤制乙醇分子筛催化剂;煤制丙烯吸附剂目前存在主体问题是吸附量低、易粉化,行业内的有关科研机构和企业正在对煤制丙烯分子筛吸附剂的粉体合成、成型和焙烧工艺技术进行改进,提高分子筛吸附剂的吸附量和机械强度,降低磨耗率。

  在环境治理方面:利用分子筛吸附剂吸附脱除钢厂烟道烧结气中的氮氧化物慢慢的开始进行应用研究。若应用研究成功,钢厂可以将分子筛吸附分离的NO、NO2、SO2等气体对外出售实现脱硝的成本收益平衡。

  在环境修复方面:近年来,部分科研机构开始尝试运用分子筛对盐碱地进行修复改良,取得了良好的修复效果。未来,利用分子筛治理盐碱地的方法将会在更大范围实验推广。

  在特种分子筛方面:近年来,行业内企业正在开发特种气体净化用(如特殊气氛中痕量成分比如氧、氮的极深度去除)的专用分子筛、高级扬声器专用降频专用分子筛、高效吸音分子筛、香烟内的香精香味离子交换与吸附分子筛等新兴和特殊需求领域所需的专用分子筛吸附剂产品,进一步拓宽分子筛吸附剂的应用领域。

  (1)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详情请见本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13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表决内容:2019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工作,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作出了努力。

  表决内容: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内容:赞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8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43.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4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报告期初相比增长304.41%,总资产与报告期初相比增长91.03%;基本每股盈利、稀释每股盈利均较上年增长47.3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下降19.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下降24.87%。

  表决内容:赞同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了本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

  表决内容:赞同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8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91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61%。

  表决内容:赞同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内容:监事会同意和认可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内容: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同意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17号》文核准,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4,460,000股新股。截止2019年11月28日,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4,460,000 股,发行价格为4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828,8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45,223,735.96后,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将款项人民币580,605,064.04元划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情况如下: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第01540006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后,剩余募集资金580,605,064.04元。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87,026.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918,037.70元,其中人民币14,460,000.00元记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555,458,037.70元记入资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6,730,420.70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详细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制定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与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及河南偃师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12.74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在这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858,062.00元。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21,858,062.00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5,910,762.30元,其中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5,223,735.96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687,026.34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054,950.87元。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2,054,950.87元置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瑞华核字[2019]第01540076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1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控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可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和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6,612,064.04元,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投资 5,368.78万元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投资建设新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累计投入募投项目及按照董事会决议用4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建龙微纳2019年度《关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建龙微纳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建龙微纳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资本预算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2018年度,立信业务收入37.22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企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营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19年的费用基础上依据业务情况做小幅调整。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因而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大家都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企业来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6,003,382.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780,641.69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8,678,064.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460,292.56元,扣除已分配利润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8,785,610.63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8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91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公司2020年度经营规划,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赞同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建波、李怡丹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李朝峰先生推举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怡丹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李怡丹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李怡丹女士,31岁,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洛阳市建龙化工有限公司人企部职员;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洛阳市建龙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4月17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和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控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可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登载《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线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0 年5月 8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做投票。

  1、联系地址:河南省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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