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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基二硅胺烷  
双(三甲基硅基)乙酰胺  
 
六甲基二硅胺烷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23:13:44 来源:昇得源官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负责人:初亚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仕娟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初亚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仕娟

  公司负责人:初亚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仕娟

  公司负责人:初亚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仕娟

  公司负责人:初亚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仕娟

  公司负责人:初亚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仕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纯收入情况、未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225,56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5,562,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的相关描述。

  公司是一家专门干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技术优势、产品的质量优势及良好的信誉,在所属细致划分领域处于领头羊。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最重要的包含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及其下游产品两大类,大范围的应用于有机硅新材料、医药、电子化学品、新能源等领域。

  功能性助剂产品最重要的包含甲基系列的六甲基二硅氮烷、硅醚等,以及乙烯基系列的乙烯基双封头、乙烯基硅氮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有机硅功能性助剂产品用途广泛,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作为硅橡胶、硅油等有机硅下游产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改性材料,能够明显提升有机硅材料的疏水、补强、延展等性能;作为基团保护剂用于部分抗生素、肝炎、肿瘤、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治疗药物的合成;作为粘接助剂、清洗剂、抗蚀剂等用于半导体工业;作为稳定剂用于锂电池电解液,改善锂离子电池的电化学性能和循环性能。乙烯基双封头主要作为封头剂用来生产高温硫化硅橡胶、加成型硅橡胶、硅凝胶和乙烯基硅油等系列产品。

  苯基氯硅烷及其下游产品最重要的包含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等有机硅新型特种单体和苯基三甲氧基硅烷、苯基三乙氧基硅烷、二苯基二甲氧基硅烷、二苯基二乙氧基硅烷等苯基氧硅烷系列新产品,是生产其他苯基中间体以及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等下游产品的主要的组成原材料,更是提高下游产品特种性能的关键原料。相对于甲基有机硅材料,苯基有机硅材料具备更加优异的特种性能,尤其在提高其折光率、透光率、耐高低温、耐辐射、耐候性、阻燃性等方面表现优异。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资产总额为270,516.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4,659.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4%。实现营业收入113,35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71.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40.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9%;每股盈利1.3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盈利1.2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贤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初亚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聘任潘怡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理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市场、流动性、履约、法律等方面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结算方式主要是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该业务主要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有效期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此金额范围内依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外汇远期:拟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拟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少数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拟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少数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结构性远期:拟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拟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特殊的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真实的情况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相关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公司将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正真适合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为前提。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选择的对手均应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赞同公司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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